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消除重大风险。
大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大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认真汲取全国各地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细化市消安委工作部署,压紧压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有力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全市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排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校园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排查重点
排查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为各学校),尤其是 寄宿制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活动场所以及幼儿园、托育机构等(含小学校、小幼儿园)。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一)火源管理。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使 用期间是否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是否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是否规范;是否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 期检测;电线电缆是否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是否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是否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是否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三)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四)安全疏散。疏散楼梯数量是否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五)防火隔离。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电缆井、管道井等封堵是否严密;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六)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 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做到对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七)管理责任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疏散演练;是否存在“三合一”问题;属于火灾高危场所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八)初期火灾处置。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摸底自查。各学校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工作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每月向市教育局安体卫处上报《专项行动推进工作小结》。
(二)开展条线检查。市教育局将积极发挥行业监管作用,集中开展排查,对照《大连市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试行)》(见附件1)《大连市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试行)》(见附件2)督促各学校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三)落实隐患整改。隐患整改期间,各学校要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一般火灾隐患实行“清零”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动态隐患随 时消除,静态隐患见底归零。对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综合治理,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整治的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共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整体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6日前)。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组织火灾形势研判分析,重点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制定完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各学校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市教育局将组织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察暗访各地区、各学校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或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督办,严格责任倒查。专项行动情况,特别是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平安校园建设考评。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各地区、各学校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学校要深刻认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火灾风险精准研判,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源头管控。要进一步拧紧工作责任链条,层层分解整治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学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电子文档)通过大连市教育局电子政务平台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从6月份开始,每月27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推进工作小结》(电子文档),12月15日前,报送《学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总结》(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文档)。联系人:祝全和,电话:84649442。
附件:
1.大连市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试行).doc
2.大连市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