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教育局
中共大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连市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辽宁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印发的《辽宁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我市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建设,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县中发展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县中教育质量,促进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服务辽宁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助力大连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中当先锋、打头阵。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全面发展。
2.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县中基础条件相对薄弱、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稳定县中优质生源,吸引优秀教师在县中长期任教,激发县中办学活力,促进县中持续健康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明确各地政府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责任,坚持教育资源配置向县中倾斜,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加快改善办学条件,着力补齐条件短板。
4.坚持教学改革。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研支撑,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5.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县域和城区高中协调发展,积极扩大县中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办学差距,整体提升县中办学质量。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100%高位普及。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师资队伍数量质量同步提升;教育经费投入分担机制基本健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按时足额落实,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县中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教研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县中优质特色建设持续推进,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县中办学基础。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环节,扩充教育资源,有效控制县中大班额大校额。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和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各功能教室建设,优化校舍功能,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二)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实行公、民同招。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等现象,防止县中生源过度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满足实施选课走班教学需求。多渠道加大县中教师补充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加强县中教师专项培训,保障教师待遇,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县中教师队伍。
(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等,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强化教研支撑,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研究,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三、主要措施
(一)改善县中办学条件
1.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国家修订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完善县中学校建设。各地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订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建设。加强县中办学基础建设,加快补齐短板,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有效改善教学条件和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科教室、心理训练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更好适应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求。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实现县中网络联接全覆盖,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加快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责任单位: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政府,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2.控制大班额大校额。合理制定并严格遵守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保不出现大班额。严禁随意撤并县中,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普通高中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班额不超过50人。(责任单位: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政府,市教育局)
(二)规范高中招生管理
3.落实招生政策。地处县域(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确保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如期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规范特殊类型招生,防止县中生源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完善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管理,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责任单位: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政府,市教育局)
4.加强监管治理。各地要严肃招生纪律,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工作“十个严禁”,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等现象,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争抢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规范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传达到位、落实到校。要健全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监督渠道。要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规招生现象要及时督促整改,强化违规治理。(责任单位: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政府,市教育局)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5.建全补充激励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县中教师。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立即整改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长期借用县中教师或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问题。优化教师招聘方式,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通过实行普通高中教师“县管校聘”、区域内教师共享等措施,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着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将高中阶段教师工资纳入预算全额保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责任单位: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政府,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6.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县中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全省县中校长全员轮训、县中骨干教师专题培训和县中教师全员培训。建立“梯级培养”机制,对我市普通高中的新任教师,区、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教学名师实施分层分类重点培训培养。持续开展名优教师送教下乡,助力农村教师素养提升。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切实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提升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以及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等方面的能力,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不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责任单位: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政府,市教育局)
7.提高教研工作水平。教研部门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构建行政部门主导、教研专业支撑、学校主体参与的教研工作格局。建立区域联合教研、校际联合教研以及基于新技术的信息化教研等机制。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突出全面育人研究,加强关键环节研究,创新教研工作方式,为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提升县中校本教研水平,健全学校校本教研制度,开展经常性教研活动,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在研究学生学习、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作业设计、解决教学问题、指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政府,市教育局)
(四)实施结对帮扶工程
8.开展结对帮扶。落实《大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县域普通高中结对帮扶实施方案》,遴选市域优质普通高中结对帮扶县中。通过专题培训、交流研讨、换岗实践、跟踪指导、考察观摩、示范展示、项目合作等途径,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师培训、教学管理等方面实现共享。结对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学、教研、科研一体化机制,定期开展集体备课、随班听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等活动,促进县中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推动城乡间、区域间和校际间普通高中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努力办好每一所普通高中。(责任单位: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政府,市教育局)
(五)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9.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力度,并向县中倾斜。要完善成本分担机制,严格执行《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6〕23号),足额拨付县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责任单位: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六)提高县中办学质量
10.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深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充分发挥国家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课程实施。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将学校是否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阵地作用,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自主、合作、探究式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学习能力。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推动教育教学方式数字化变革,强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利用新技术创新教育教学模式、转变育人方式,探索常态化“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新模式,实现异地远程同步授课、同步教研、同步训练、同步评价,助力县中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责任单位: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政府,市教育局)
11.推进特色高中建设。大力支持县中特色建设,加强与优质普通高中开展校际合作,实现优质特色教育资源共享共用。依据县中自身的文化底蕴与发展优势,结合地域特点,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定位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发展方向,培育学校特色文化,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创新特色培养模式,探索特色教学方式,加强特色队伍建设,健全特色评价体系,提升特色育人质量,强化特色引领作用,培育一批有文化、有内涵、有特色、有质量的优质县中。(责任单位: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政府,市教育局)
四、组织领导
(一)坚持党的领导。各地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将县中发展提升工作作为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制本地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强化市县两级办学主体责任,深化普通高中办学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解决县中发展提升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发展。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得给县中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和校长、教师。要加强县中党的工作,推动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县中发展提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人才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把县中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县中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县中及时补充教师,完善县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落实相关人才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要合理保障县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国家修订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支持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县中学校标准化建设。
(三)强化督导评价。将县中发展提升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及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学校特色建设、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情况。建立县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平台,加大对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要及时总结宣传县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大力营造县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